
近日,商登高速睢县路政大队队员巡逻至商登高速连霍立交时发现,在连霍立交已审批广告设施上又增加了一广告设施。经过确认,该类型横幅广告未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申请任何相关行政许可,属违法广告。睢县路产管理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对这一广告设施进行了拆除。同时,根据广告横幅所留的联系电话,路政执法人员及时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告诫。
本年度以来睢县路政大队坚持以治理违法涉路设施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坚持做到对违法涉路设施,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有效遏制各类侵害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完好,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